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文物单位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县文物古建筑多分布在城郊、田野,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扫墓、焚香、烧纸等祭拜活动增多,潜在的火灾隐患较大。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文物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确定责任人,对辖区内各文物单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险情的发生。
  二、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巡查,加强火源管控,及时清理古建筑周围可燃物,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三、要对现有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运转正常。遇到突发情况,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报告。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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