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2、依法承担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4、承担监督管理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工作,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保护相关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组织落实广告发展战略,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8、负责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9、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

    10、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统筹推进全县质量建设。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2、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认证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5、负责全县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16、依法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责任。

    17、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8、承担宁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政府负总责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组织考核评价。

    19、承办宁城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我局独立预算单位,属于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人员基本情况,行政编制15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8人,全额事业编制23人。实有公务员1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8人,全额事业人员22人,离退休89人,遗属22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373.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6.44 万元,增长0.7%,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预算2373.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44  万元,增长0.7%,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373.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3.54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万元,占比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占比  %;,其他收入  万元,占比  %;上年结转188..5万元,占比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万元,占比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5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36万元,占比97%;项目支出74.69万元,占比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占比  %。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开展监管业务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73.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上年结转 18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76.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差旅费、检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74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5.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1.2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48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2.13万元,上年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63万元,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52.36万元,比上年增加50.36万元,8.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部分交通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33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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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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