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国土厅、经信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内环办〔2018〕217号)及赤峰市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经信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赤环发〔2018〕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宁城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强力攻坚,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县环保局 李秀芝 联系电话:13847629191
县林业局 魏国会 联系电话:13848769300
县国土局 刘欣宇 联系电话:18847606641
县经信局 李红燕 联系电话:13947629543
附件:1.宁城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整改方案
2.宁城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联合工作组
2018年5月30日
抄报: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附件1
宁城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全国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国土厅、经信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内环办〔2018〕217号)及赤峰市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经信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赤环发〔2018〕1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城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赤峰市和宁城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我县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制止和惩处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问题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内容
(一)对已发现问题自查自纠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巡视“回头看”及“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自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已完成整改的,要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完成整改的,制定出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和责任清单(详见附件3)。
(二)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排查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整改任务详见附件3。
针对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恢复。
(三)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施自查
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点自查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种功能边界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开展勘界工作、立标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建立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保护资金是否到位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
(四)对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督办
对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重点核查问题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问题追责情况等。对不认真组织、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9日-6月2日)
对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制定实施整改方案,完善整改台账,并于2018年6月2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关表格分别报送市直相关部门。
(二)积极整改,迎接专项督查阶段(6月3日-12月30日)
按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即各相关单位在每月30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给县环保局汇总,经县政府审核后上报。按上级部门要求,努力做好“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专项督查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成立组织机构,精心安排部署,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敢于真抓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要紧盯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大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社会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公布举报电话12369和信箱ncxhbj2018@163.com,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县政府网站上设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要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宁城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铁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凤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维军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裴宏伟 县林业局局长
周振才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天义镇党委书记
袁恒利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商务局局长、招商办主任
成 员:范育君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侯树春 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许广慧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红哲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秀芝 县环境保护局自然保护股股长
魏国会 县森林公安分局刑侦队队长
刘欣宇 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红燕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维军兼任,负责“绿盾2018”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绿盾2018”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除,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