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宁城县国土资源局是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等职能的国家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级行政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全县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7、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8、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9、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0、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1、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2、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情况:宁城县国土资源局属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人员基本情况:宁城县国土资源局共有编制77人,其中领导15人、工作人员52人。截至2017年实有77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宁城县国土资源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79.91万元,比2017年预算689.31万元增加90.6万元,增长13.14%,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预算779.91万元,比2017年预算689.31万元增加90.6万元,增长13.14 %,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7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79.91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7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91万元,占比10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79.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其中工资津贴为700.51万元,住房公积金为55.13万元,差旅费办公费为24.2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72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员增加了公车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2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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